12 月 22 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通知,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政策内容如下:
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 10000 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其中:
(一)个人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二)个人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统一进行技术处理,无需个人申请办理。202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在每年两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基础上,额外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两次。

注意到,央行还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进行了政策问答: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适用条件,一是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二是适用时间区间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三是适用金额为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 1 万元;四是适用前提是个人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作不予展示处理。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在此,郑重提醒社会公众,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第三方代理,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都是诈骗行为;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映,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和“逾期金额”两个数据项将会予以调整。其中,“还款状态”将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将由 1 万元以下的“非 0”数值调整为“0”;相应调整将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予以同步体现。
根据个人逾期债务的结清时间,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分两种情形完成调整处理、发生展示变化。第一种情形,个人已经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第二种情形,个人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例如,个人在 2026 年 1 月期间还清欠款的,相关逾期信息在 2026 年 2 月底前即可展示为正常还款状态。
征信系统将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无需公众进行申请和确认操作。若个人需要了解相关逾期信息是否已不再展示,可以通过多渠道获取本人信用报告,建议优先选择快捷、简便的线上方式进行查询,也可选择线下方式进行查询。线上查询渠道包括金融机构的手机银行 App、网上银行、银联云闪付 App、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s://www.pbccrc.org.cn)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线下查询渠道包括征信自助查询机、金融机构的智慧柜员机、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服务窗口。查询渠道详情信息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获取。
个人如果对自身逾期信息的政策适用情况存有疑问,可以通过贷款机构,或者通过征信中心客服热线(400810886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反映具体情况,相关问题将会得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