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5日0时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下调。对于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成人旅客需支付的燃油费调整为10元;而800公里以上航段,则向每位成人收取20元燃油费,分别比之前减少了10元和20元。

针对特殊群体如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其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政策。这意味着,在800公里以上的航线上,他们每人只需支付10元;而在800公里或更短的航程中,则完全免除了燃油附加费。此外,按照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可以免除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是运输行业用来应对燃料价格波动的一种方式,在航空、航运以及出租车等多个领域普遍存在。在国内,这一费用根据航空煤油的价格变化进行调整,并依据发改委与民航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分为800公里(含)以下和800公里以上两个档次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