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继续支持外资企业投资中国,并进一步扩大电信、医疗等领域的开放试点,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发言人强调,将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办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把企业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政府的“服务列表”。围绕外资企业重点关注的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不断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民待遇,持续提升营商环境。
此前报道显示,从去年10月开始,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正式启动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外资企业可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试点开放业务的经营主体注册地和服务设施放置地须在同一试点区域内,不得购买或租用本试点区域外的CDN等设施开展加速服务。ISP业务的服务范围仅限于本试点区域,需通过基础电信企业的互联网接入设备对用户提供服务;其他业务的服务范围则可面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