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了车辆召回计划。本次将针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型实施召回,具体如下:
自即日起,对生产日期在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i7系列汽车实施召回,共计17辆;同时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12月1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iX系列汽车,共计85辆。
此外,自即日起,对生产日期在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18日期间的部分国产i5系列汽车进行召回,涉及车辆917辆;对生产日期在2024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7日期间的部分国产iX1系列汽车实施召回,共计1707辆。另有部分国产i3系列汽车,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1月4日,共计5014辆,将于2026年1月26日起启动召回。
本次召回涉及的车辆由于绝缘故障监测机制存在不足,在特定使用条件下,高压系统可能出现非预期关闭,导致电气驱动单元临时失去动力输出。此种情况可能增加碰撞风险,存在安全隐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召回涵盖此前相关召回活动中的部分车辆。由于在前期召回维修过程中,部分车辆未能安装正确的软件版本,因此本次将调整维修方案,为所有涉及车辆免费升级至更高版本的控制软件,以彻底消除潜在风险。
相关车主将通过挂号信、车载互联功能消息等方式收到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0-6666进行咨询,该号码支持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拨打。同时,公众可访问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或关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SAMRDPRC),获取更多关于缺陷产品信息反馈与召回详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