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有科技博客发布文章指出,OpenAI与前苹果设计主管Jony Ive合作的硬件项目在品牌使用方面面临法律障碍。该博文提到,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本周三作出裁定,维持此前发布的临时限制令,继续禁止OpenAI在市场推广中使用“io”作为其品牌名称。
法院采纳了企业iyO的主张,认为“io”与“iyO”在发音上完全相同,且两者均聚焦于开发具备人工智能自然语言交互能力的新型计算设备,产品定位高度重合。若允许OpenAI使用该名称,可能对规模较小的iyO造成难以弥补的商业损害。因此,在后续产品推进过程中,OpenAI需避免使用这一核心标识。
此次纠纷始于2025年初。根据公开的法庭资料,iyO的首席执行官Jason Rugolo曾主动联络OpenAI负责人Sam Altman,希望为其关于“人机交互未来”的项目争取投资支持。Altman当时明确表示拒绝,并透露自己正筹备推出类似竞争性产品。Rugolo随即回应了一句“Ruh roh”,并反问是否愿意合作。
然而,当OpenAI随后宣布收购Jony Ive创办的名为“io”的公司并正式进入该领域时,iyO迅速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指控对方意图通过相似的品牌名称和产品策略抢占市场先机。
上诉法院在判决中列出三项关键考量。其一为“混淆可能性”,即消费者极易将“io”与“iyO”误认为同一来源或存在关联;其二为“逆向混淆”风险,法院担忧财力雄厚的OpenAI凭借强大的市场影响力,反而使先使用该名称的iyO被误认为模仿者;其三则在于OpenAI的快速发布节奏已实质干扰了iyO的融资进程,并对其品牌独立性构成威胁。
OpenAI在应诉中辩称,其首款硬件产品并非针对入耳式耳机或可穿戴设备,与iyO主营方向有所不同。同时,该公司指出Rugolo曾主动提出以2亿美元价格出售其企业,暗示此次诉讼带有投机动机。尽管如此,法院仍决定维持禁令,要求OpenAI在品牌使用上作出调整。